![]() 有人说,真正的企业不应该只满足需求,而应该创造需求。所以卫生行业就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治病、销售药材这个层次。一流的医疗企业应该勇于创造新病,不光要定义网瘾,还应该定义书瘾、球瘾。就像苹果的乔布斯重新发明手机一样,可以把所有的人性,都重新定义为疾病。 有关部门证明,新兴市场空间是可以很快被界定出来的。比如把简单的行为依赖,发展成为一种需要治疗的所谓“网瘾”,就催生出各种各样的治疗所以及药物。 能够创造出一个新兴市场空间,需要三大前提:第一是要有愿意被忽悠的决策层;第二是有贪婪无底线的执行者;第三要有足够多的缺乏常识的消费群体。 我们对于自己所不能了解的东西,总有一些先天的恐惧和假定恶意。所以,上网这一本来和看电影,看书,听音乐没有任何本质区别的行为,就可以被界定为“上瘾”。 足够贪婪的执行者用似是而非,完全缺乏数据的伪心理学报告,就可以忽悠出“新病”。 这种情况并不新鲜,大量的新药、特别是难以量化分析的中药,也是如此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。 显然,发明“新病”远比发明新药更有价值,新药治老病还需要和旧药竞争,而“新病”一旦认定,足以催生一个全新产业。 把网瘾作为一种新病隆重推出的过程其实很草率,一点都不敬业。专家在做研究的时候,既缺少真正的临床研究,也没有提出任何生理数据模型,所以除了一堆模糊的形容词之外,出台的“网瘾”判断标准也只能用“上网时间”来定义。 如果一个孩子,除去读书、玩的时间,呆在电脑面前的时间居然超过每周30甚至40小时的话,有病的分明是这孩子的监管人,而不应该是孩子。不监督作业吗?不引导课外阅读吗?不培养体育音乐等其他兴趣吗?不陪他玩吗?就算养一条狗,还得天天带出去溜呢,对不对? 但是,从商业模式结构上来考虑,让父母自己去接受治疗,就很不靠谱;但是如果吓唬父母,让他们送孩子去治疗就非常靠谱。 所以,这个“上网时间”的定义非常具备有社会心理学意义:一种能够纵容孩子每天有那么多上网时间的父母,应该有足够低的智商来积极配合网瘾这种新病。 可惜的是,足够贪婪的执行者却缺乏足够的理解能力。如果仅仅把治疗所管理成为拓展训练中心,买卖双方于是人畜无害地和谐在一起,这条网瘾生态链就得以良性发展下去。 不幸的是,网瘾这一“新病生态圈”营造出来不久,就出现了骇人听闻的电击治疗故事。某院长希望用电击的方式,让孩子从网瘾的泥沼中警醒过来。 有道是,不怕聪明人偷懒,就怕笨蛋添乱。电击治疗网瘾的非人道插曲,打断了低调催生新产业的步骤,让足够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一领域,无疑将使“网瘾生态链”受到一定打击。 但从商业运营角度而言,这只是一种小范围的事件,或者会危及产业,比如那些被忽悠的决策层愿意认错。但对于网瘾这种新病的产业运作本身,几乎没有影响。 他的消费群体基本都不会接触到这些噪音,哪怕接触到了类似央视记者柴静拍的网瘾专题片,也看不懂,该把孩子往电门上送的,还会继续送。 当然,作为一种危机公关,那些真的以为要治疗网瘾的电击执行人,必须得清除出局。这既给暂时愤怒的旁观者一个交代,也作为一种内部警示:新病的游戏不是这样玩的,不能太入戏。 相比“网瘾”这样的新病发行模式,某市教委要求中小学生服用治疗甲流的中药,这一行为就显得格外幼稚。因为甲流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,在这种时候强推新药,风险太高。 其实一定要销售这种药剂的话,千万不要搭太流行的车,最好还是应该先发明一种“新病”,比如“甲什么流感”,最好比甲型流感更加古香古色。然后再研究出这种药剂,专治该病,一盘棋就全走通顺了。 有人说,真正的企业不应该只是满足需求,而是应该创造需求。所以,卫生行业就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治病、销售药材这个层次。 一流的医疗企业应该勇于创造新病,不光要定义网瘾,还应该定义书瘾、性瘾、球瘾。就像苹果的乔布斯重新发明了手机一样,可以把所有的人性,都重新定义成为疾病。■ 上一篇: 不怕死的乔布斯,才能创造商业模式 下一篇: 以后只有散打冠军才能赢街霸网战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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